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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宗廢棄物載運申請(依據宜蘭縣政府115年7月24日修正宜蘭縣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收費辦法辦理) ※請提早1週前至清潔隊現場申請辦理、並繳清費用一、非家戶及事業單位申請攜帶單位章(店章)或職章(小章)。二、專車申請一般廢棄物清運不包含搬運,本所人員不得進入住家範圍內搬運廢棄物。三、廢土、石頭、板材、棧板等建築營建及裝潢廢棄物,本所不予受理,請委託民間合格清除業者清除載運。四、預約當日請在清運車輛抵達前,自行將廢棄物放置在機具可夾運位置。五、若車輛抵達時廢棄物存放位置機具無法進行夾運時,本所聯繫申請人另排定載運日期,申請人無法配合載運作業可至本所申請退費,且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補、賠償。六、本所將於載運當日以電話通知,申請人請指派代表人至現場協助確認欲載運廢棄物及上車。七、申請載運廢棄物種類與現場廢棄物不符或實際載運量超出原申請量時,請先至本所補足價差後,另行安排車輛載運。802至804
2溝渠疏浚3至7天 電話申請登記802至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