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農經課約用人員」1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3日截止)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普通小型車駕照。

(三)未與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等關係。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21條情事。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僱用薪資:每月新臺幣32,451元。

四、工作項目:

(一)本所權管道路及綠美化空間之植栽維護與除草等作業。

(二)行道樹巡檢作業。

(三)綠美化行政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宜蘭市公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六、報名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報名表(如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普通小型車駕照影本、具結書正本(如附件)各1份,於115年7月13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宜蘭市公所人事室(260009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農經課約用人員」。聯絡電話:宜蘭市公所人事室03-9325164轉251或252。

七、甄選作業:由本所組成甄選委員會,辦理面試作業。

八、評分項目及比例:面試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面試內容包含自我介紹、專業知能、學習潛能、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等5大項目。

九、錄取及進用:錄取人員接獲錄取通知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錄取資格。

十、備註: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報名、證件不全無法補正或限期補正未完成者,不予受理。本次甄選正取1名,無合適者,得予從缺,資格條件不符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